李永强,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2000年进入西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为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学无止境、勇攀高峰 初入执行局,虽有在其它部门工作的经历,但对李永强而言,却意味着新的挑战,他觉得有许多新的知识要学,有许多新的领域等待自己去探索,出于一种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他购买了一套执行业务书籍,在工作中更是虚心向同事请教,将他们在执行工作中的点滴经验都记在笔记本上,反复揣摩。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的努力下,他很快就掌握了执行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随着业务知识的不断增强和工作经验的日益积累,他的执行思路更宽了,执行方法更多了,解决执行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四年多的执行工作实践中,他摸索出以快制胜、多方突破等多种执行方法,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执行难题,每年结案数在庭室均名列前茅,当事人投诉为零。 铁骨铮铮、坚守原则 2020年7月,李永强在执行申请人靳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发现靳某一提起这个案件就战战兢兢,三缄其口。细心地他从侧面询问了案件情况,才了解了实情。原来申请人一直忌惮被执行人,害怕被被执行人打击报复,担心法院会和被执行人“串通一气”,对能否执行到案款不拘任何希望。他知晓案情后,并没有当即表态,而是告知申请人耐心等待、尽到自己应当做的义务就行。根据案情,李永强精心安排执行计划,亲自带队到被执行人家中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果真和靳某说的一样,对法院工作人员不屑一顾,并抗拒执行。李永强当即采取了拘传措施,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随后又问起被执行人的子女情况,在得知被执行人子女目前正在上学期间,李永强法官便对被执行人讲明一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拘留之后对子女造成的影响,在得知法律对自己子女会造成影响之后,被执行人迫于强制执行的威力,当即承认并改正错误,履行了全部欠款。并向申请人致以歉意。事后,靳某多次邀请执行局干警吃饭表示感谢,李永强均婉言拒绝。靳某为表示谢意,特意送来了一面书写着“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 情为民忧、执行不歇 执行工作中判决要想执行到位,既需要铁面无私的刚性,也需要温和坚定的柔性,李永强法官在具体的工作中,完美的将二者融合到一起。2000年10月,被告孙某为了购买汽车,向原告杜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并约定利息,截止到2002年9月,被告孙某归还原告杜某8000元借款,剩余欠款一直未还。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杜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被告孙某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杜某向西平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李永强了解案情之后,执行法官李永强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始终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孙某的下落。在经过实地走访和网络查控之后,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年以来,资金干警始终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在多方走访调查后,终于得知被执行人当年因做生意失败,已经多年未归。申请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几乎失去了能拿回欠款的信心。面对这个多年未结的案件,承办法官李永强发挥当年调解案件和担任第一书记的优势,多方面寻找被执行人的亲友,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做通了被执行人亲友的思想工作,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至此一个沉积多年的民事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对于法院来说,可以依法进行结案,对于法官而言,不能仅仅关注法律效果,还应注重社会效果,不仅要追求单个案件法律上的公正,同时也要追求案件的处理能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办案中,李永强力求做到在维护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同时兼顾被执行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简单执行给被执行人带来的其他损失,给社会引发新的矛盾。 执行工作,道阻且长,坎坷泥泞,在所难免。在执行岗位上,李永强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从不后悔。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有默默无闻的奉献。他说道“既然从事这份工作,就要不遗余力地拿出干劲儿,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案件,给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复,给内心的那道光一份无悔的慰藉”。(西平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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