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李栋成功调解4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刘某回乡创业,向伍某等四人租赁六间门面房在罗山县城内开办一家餐馆,并前后投资八十余万元用于装修、购买设备、招聘人员等。但好景不长,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此后的几年中,因受连续疫情影响和修路施工影响,餐馆营业时间仅有正常时期的一半。 在此期间,刘某艰难地支付着员工工资、水电费、房租等各项费用,但因经营不善,截至目前刘某已有接近二十余万租金未能按时向4位房东支付。2022年10月,4名房东来到罗山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支付逾期房租,并在规定期限内处理个人物品,退还所租房屋。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栋积极与各位当事人联系。考虑到直接宣判可能会使餐馆无法继续正常经营,不仅会让企业损失惨重,餐馆数十名工作人员也会失去工作,李栋便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协商解决方案,争取最大程度上减轻诉讼对企业的影响,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期间,他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和疫情期间的相关政策,引导当事人同心协契、力求共赢。 在法官的反复沟通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了延期支付租金的调解方案,被告明确表示愿意承担支付租金的法律义务,同时希望获得4名原告的谅解,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将餐馆经营下去,原告也表示理解他创业不易的难处,为他减免了部分租金。至此,4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顺利化解。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罗山法院立足工作实际,对涉企案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尽可能降低诉讼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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