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口碑”就是“金杯银杯”,近年来,光山县法院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全力践行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主线,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认同感不断提升。日前,光山县法院发挥诉调衔接机制的作用,圆满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10月28日,光山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受理了彭某诉梁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调解员了解,彭某自2010年向梁某供应某商品,至2013年双方终止交易关系后,仍有29800元的货款未结清,但梁某一直躲避支付该笔款项,甚至更换了电话。2017年,彭某通过多方途径找到了梁某,并要求其立下了一张欠条,但梁某毫无诚信,白纸黑字的欠条也迟迟不愿意履行。 寄希望主动履行未果后,气愤的彭某直接将梁某起诉至法院,后经同意,案件第一时间流转至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员不断的陈明事实、讲明道理、说明法理,让梁某自知理亏,当即表示愿意承担起义务。11月4日,彭某与梁某如约来到了诉前调解工作室,其中梁某当场支付了10000元,并就剩余的19800元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在法官的指导下,双方还申请了司法确认,让这起长达十余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谢谢光山县法院,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纠纷解决后,彭某来到了光山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送上了一面“维护百姓权益 彰显公平正义”的锦旗,点赞光山县法院依法履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对该院的诉前调解工作竖起了大拇指。
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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