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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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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为征地补偿父女对簿公堂 法官用情调解重挽亲情
 更新时间:2023-10-12 9:49:34  点击数: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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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镇化和交通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涉及征地补偿款分配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近日,罗山法院龙山法庭便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父亲状告女儿侵占征占土地补偿款的纠纷,此案经法官悉心调解,使得纠纷得以妥善解决,父女双方重归于好。
征地款起纷争 父女对簿公堂
   王小某(化名)是王某(化名)的女儿,已结婚生子。2020年,政府因修建高速公路需征收王某承包的土地,王某当时正在外地务工,便让女儿代领征收补偿款。在其应得的23万余元的补偿款中,有11万元打到王小某的银行卡中。
随着年龄的增大,劳动能力和收入水平降低,本着落叶归根的想法,王某决定回到家乡养老,打算在老家盖一所房子。由于他一直无固定住所,且经济状况较差,是村里的低保户,他便向女儿王小某索要之前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希望用于建房。此后,王某多次向女儿索要,但均被拒绝,双方因为11万元的征地补偿款产生了分歧,一度矛盾激化,无奈之下,王某将女儿诉至法院。
法官入户走访 实地查明案情
    原告王某将女儿王小某起诉到龙山人民法庭后,承办法官李波认为本案涉及的不仅仅是财产关系,还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情感心理,单纯就赔偿款的分割作出判决而结案很简单,但如何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化解矛盾,并修复双方已濒临决裂的亲情,才是更妥善的解决办法。为此,他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
李波通过电话联系王小某,采用“背靠背”劝说被告。但王小某态度较为强硬,告诉法官有部分征地补偿款是自己应得的,且父亲盖房子没钱是因为他将之前补偿款中的12万余元全部借给其姊妹,自己担心如果一次性将钱款给付父亲,会被其挥霍一空。
    面对调解僵局,李波带上卷宗,驱车来到原告王某的临时住所,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王某回忆起父女之间的点点滴滴,不禁潸然泪下,表示自己索要征地补偿款是要在老家盖一所房子,用于今后养老。最近现在居无定所,不得已与自己年迈的母亲一起住在兄弟家,也不是长久之计。
悉心调解家事 弥合亲情裂痕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为了达到案结事了、挽救亲情的效果,李波多次联系王小某,以父女多年感情为突破口,向其讲明“百善孝为先”的中华传统美德,并释明土地征收相关补偿法律法规,从情理法各方面对其进行耐心劝说
法官经过不懈努力,引导双方进行沟通,最终有效化解了父女之间的对抗情绪,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女儿承诺支持父亲建房,并在今后帮助父亲养老,让老人晚年能够老有所依。至此,一起因土地征收补偿款引发的家庭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父女握手言和,避免了亲情的疏离。
法官寄语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的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财产权利固然重要,但血浓于水的亲情更加弥足珍贵,切勿因金钱而丢失最宝贵的亲情。
    该案调解的关键症结在于,双方对于征地补偿款政策及法律法规的了解有限,以及女儿对父亲生活上照顾的缺失,导致了矛盾。父女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无法割断的,我们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通过情、理、法的诉前调解过程唤回当事人的亲情,是本案调解成功的关键。
    家庭纠纷没有赢家,恰恰因为对簿公堂而输掉的是亲情。家人之间理应互谅互让,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即使存在矛盾,大家彼此退一步,便能海阔天空。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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