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马姣姣收到了一对中年夫妇送来书有“法律忠诚卫士”字样的锦旗。由她审结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他的公正研判裁量、全面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有效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 原告杜某和张某夫妻二人于2020年4月以首付269489元,贷款25万元购买了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的预售商品房。原告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完购房款,被告应于2023年4月14日之前向原告交房,但被告迟迟未按照合同交房,原告亦未收到延时交房通知。2023年10月,原告到被告售楼处要求向其提供《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面积实测报告清单》,被拒绝。之后,原告诉至遂平法院,诉请被告向原告交房,并支付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马姣姣深入分析案情,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原告表示自己之所以在被告处买房正是因为其保证能及时交付,但被告违约近一年迟迟未能交付。被告表示逾期交房因存在复杂因素,愿意和原告协商调解,积极配合调解工作。为尽快妥善解决该案件,在征求双方同意后,马姣姣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对双方耐心的释法说理,疏导调解,化解双方情绪,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交房手续办完,杜某夫妇拿到新房钥匙后,并向法官马姣姣送来锦旗,表示诚恳的谢意。(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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