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申请执行人委托其亲属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 关爱老人”的锦旗送到了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国璇手中,以表达对执行团队的感谢之情。 据悉,陈某与代某于1958年结婚,婚后生育五个子女,其中长女于2011年因病去世,次子于2003年因交通事故去世,三女因身患疾病构成二级伤残,没有收入来源,无赡养能力。而膝下长子、次女对于赡养老人问题各执一词、相互推脱,均不愿意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无奈之下,二老人将其长子、次女起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案件经审理后判决,其长子、次女每人每月给付二老人赡养费各500元,并在生活上轮流照看、护理。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未履行判决义务,无奈之下二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二被告履行判决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王国璇考虑到赡养费执行案件具有法律与道德并存的特殊性,如果强制执行,可能会在濒临破裂的亲情中再添一道伤痕,导致家庭矛盾升级。因此,执行干警从修复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多次通过电话及现场走访等方式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向被执行人阐述每个人在老去时都要面临赡养与被赡养的情况;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出发,告知被执行人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若不履行或逃避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在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压力之下,两子女均将赡养费一次性支付到位。考虑到申请人陈某夫妇一人瘫痪卧床二十余年,一人年纪大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将“迟到”的赡养费以现金方式亲自送到了陈某夫妇家中,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西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的原则,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确保该类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尽快得到实现,用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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