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三门峡市两级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审判工作,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年初至今,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285件,其中涉及留守妇女案件243件,涉及留守儿童案件36件,涉及留守老人案件6件。截至目前,共审结271件,调解撤诉166件,调撤率61%,结案率95%。
我市两级法院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把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工作从事后保护转变为事前预防,并积极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协作,深入农村、学校、工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0余场次,发放以保护妇女、儿童、老人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资料5000余张,并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市两级法院坚持优先保护原则,加大司法救济力度,为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他们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方面对其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另一方面为其优先办理司法救助申请。据统计,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为“三留守”人员减免诉讼费用10万余元,实现司法救助5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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