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2月开始,在深圳被告人都可选择穿便装出庭受审;昨天,被控收受近千万元贿赂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因为家属没有送衣服来,只能穿囚服在深圳中院受审。在广东税务系统工作近40年、号称业务能手的李永恒,昨日在深圳中院低头接受法律的审判。面对检方的指控,李永恒全盘接受并表示认罪。(新浪网 1月6日)
李永恒在广东税务系统工作了近40年,直至2012年10月,李永恒不再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职务。原以为就此安全“着陆”,但一年多以后的2013年12月,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李永恒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据悉,李永恒在任期内的工作表现非常抢眼,曾积极推动广东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有“业务能手”的称号。不过“业务能手”的称号和在受贿千万的事实面前不由得显得非常讽刺。
当然,笔者认为最讽刺的是李永恒在面对受贿千万指控时的态度,其表示买房子向詹某拿的钱原本是借的,但私心里想着不用还也不错,如果法院在听取他的意见后,依旧认为是受贿款,他也不会否认。看似非常主动地承认受贿事实的态度,实则有一种“我不认为是受贿,但你们非觉得是受贿那我也只有认了”的态度。李永恒除了利用职务便利帮企业谋取利益外,还涉嫌让企业老板为其购买三处房产、为女儿安插白拿工资的岗位以及多次让各地市国税系统给予企业关照等。对于李永恒购买的三套房子,其认为是老朋友在自己困难时给予的帮助,这样的说法怕是只会让人笑掉大牙。
李永恒表示其绝对有能力退还这些赃款,笔者对他的说法绝不怀疑,换作是别的任何人,在几年前拿着一千万元购买三处房产,现在变卖了房子除了偿还本金以外,都够其赚上一笔了。笔者认为,李永恒并没有从内心深处对自己贪污、滥用职权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才是事件最悲哀的地方。对于这样的犯罪态度,只有从严处理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罗云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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