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8月20日电(刘鹏 李伟强)记者20日从河南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理一起护士殴打患者致重伤案件,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办案法官介绍,90后被告男子张某,系洛阳市某医院精神病区护士。被害人郭某因患精神病在该院接受治疗。2012年12月26日上午8时许,患者郭某突然发病,而正在工作的护士张某与郭某发生口角,遭到了郭某的辱骂。怒火攻心的张某当即挥拳击向郭某腹部,致其脾脏破裂,后摘除。
经鉴定,被害人郭某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而案发后,张某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选择一逃了之。直到8个月后的2013年8月8日,在家人的劝说下,张某父亲陪同其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据了解,案件审理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和受害人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洛龙区法院近日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系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根据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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