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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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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审监庭在信阳监狱巡回开庭审理减刑案件
 更新时间:2014-7-14 20:25:01  点击数: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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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张继疆)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落实减刑假释工作“双公示”“双公开”“双参与”要求,信阳中院审监庭在信阳监狱巡回公开开庭审理了魏某、杨某、陈某等15名涉及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案件”的罪犯减刑案件。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审理活动,信阳中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在庭审前,对拟减刑人员信息进行了裁前狱内公示和网上公示,庭审中,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人组成人民观审团全程旁听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后裁判文书还将上网公开。

    庭审结束后,观审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表示,法院在司法公开上不断努力探索,“双公示”“双公开”“双参与”的制度加强了社会各界对减刑假释工作的监督,增强了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透明性,以司法过程的公开保障司法结果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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