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潢川县启明中学门口发生学生群殴事件,冲突中,两个少年被砍伤。伤势严重的学生左手臂被砍伤115毫米的伤口,右手虎口被砍70毫米的伤口,手掌指骨断裂。如今,重伤学生依旧在医院接受治疗,右手尚未康复。30日,校方向记者表示管理上不存在任何漏洞。
起因:走路碰撞起争执
6月22日晚自习,潢川县启明中学初三94班的学生赵某正在下楼,96班的龚某正在上楼,龚某用身体碰了一下赵某。赵某不愿意,让龚某道歉。龚某拒绝道歉,于是两人相约,第二天(23日)请人打架。
23日中午,在启明中学门口,94班学生赵某与96班学生龚某,各在校外请了同班同学及几个社会人员帮其殴打对方,期间94班所请的“帮手”被打伤。当时,启明中学的门卫怕事态进一步恶化,就将学生分开,拉进了学校大门。
事态恶化:发生群殴 学生被砍伤
23日下午6点,96班与94班的学生,各在龚某与赵某的带领下准备打群架,其中赵某的同学杨某和柳某也在现场,冲突发生后,柳某被砍伤了后背,杨某赶紧去准备将柳某拉一边,在转身的过程中,杨某被龚某请的本班同学连砍两刀。第一刀砍在了杨某手臂上,伤口有115毫米长,第二刀砍在了杨某的右手虎口上,伤口70毫米长。
事情发生后,杨某和柳某都被送到了潢川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由于柳某后背伤势较轻,进行了缝合手术。而杨某的手臂和右手伤势较重,23日当晚十一点多被送往武汉市瑞祥医院接受治疗。
随后,该校校领导及潢川县公安部门据赶到事发现场,把96班请人打架的龚某和行凶的李某带到了派出所。
据了解,潢川县公安局的协调下,启明中学、龚某与行凶者3方各自付给杨某一万元治疗费。
“医生说,治疗已花费需要6万多块钱。”受伤者杨某的叔叔告诉记者,“现在,杨某左手手腕、手指,活动功能伤失,因为绕神经被砍断,以后手的功能能恢复最多能达到30%就不错了。”
记者获悉,目前杨某的母亲正在照顾他,他的父亲还在苏州的工厂里打工。
“伤得太重,我错过了中招考试。”正在治疗的杨某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后背受伤的柳某,但是电话无人接听。
回应:学校不存在过错
在对受伤学生杨某叔叔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他一直在帮忙处理这个情况。“全封闭管理的学校,人生安全得不到保证,谁还敢把孩子交到这个学校上学?”
7月30日下午,记者致电潢川县启明中学办公室,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男老师告诉记者,该起学生斗殴事件,是学生擅自翻墙外出造成的悲剧。事发后,学校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也向受伤学生表示了慰问。该老师还表示,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这起学生被砍伤事件,校方不存在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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