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堵住长年躲避在外逃避执行的“老赖”,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潢川法院院党组根据市中院“春雷行动”的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制定出了详细的实施计划,并坚决予以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执行成效。
1月28日(大年初一),根据计划安排,执行干警一行10人放弃与家人团聚的休息时间,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刚的统一指挥和副院长刘建国的带领下,分乘两辆警车,赶往乡镇进行执行。首先执行的是赵某申请执行李某等四被执行人生命健康权纠纷案,在执行干警与当地村书记的共同做工作下,其中的两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并当场兑现赔偿款项,另两名被执行人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也表示节后将会与申请人协商尽快兑现。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和广泛的宣传下,另外四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也纷纷主动要求到法院履行义务。此时已是中午十二点三十分,执行干警顾不上吃饭,在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后,赶到拘留所,提前解除了一被执行人的拘留手续。至下午4时,全天共执行案件五件,执结四件,部分履行一件,执行金额38.34万元(其中30万元以物抵债)。
新年第一天,五案的圆满顺利执结,打出了执行干警的声威,树立了法院的形象,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为新年的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开端。(李健 李忠)
供稿单位:潢川县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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