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执行团队后,各团队相对独立,各负其责,按照案件节点和执行质效指标要求统筹安排工作。变‘单兵作战’为‘团队作战’,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工作效率也得到提高。”潢川法院执行局李忠局长说。
今年以来,该院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契机,结合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通过调整、聘用等方式为执行局充实力量,该局现有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各5人,含驻局警务小组和其他辅助人员共29人。日前,在此基础上,潢川法院执行局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和5个执行团队,其中执行指挥中心负责远程指挥监控、执行财产查控、执行信息发布、执行裁决、要情传导和案件监管等工作;5个执行实施团队负责执行实施,均按“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司法警察+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即以1名员额法官为办案核心,审核签署各类执行实施法律文书;1名为法官助理,协助落实实施具体执行行为;1名书记员为辅助力量,做好辅助事务性工作;1名司法警察为强制保障,参与送达、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
为了充分发挥执行团队的优势,潢川法院执行局还持续加强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的学习和应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该系统的“执行进度管理”等功能模块,实时掌握各执行团队的案件进度,及时发出节点预警和督办通知,确保执行节点实时录入系统,全程监督、动态管理执行案件,为执行工作插上“信息化”的双翼。
“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可以减少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和办案流程,提高执行效能。”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刘建国副院长说。
“‘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紧迫,时不我待。要完成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通过第三方评估的目标任务,不仅需要信心、勇气,还需要智慧。组建执行团队通过整合有限的执行资源,向资源优化要效益,使现有执行资源发挥最佳效应,是促进执行质效提升的有益尝试。”潢川县法院郭长林院长如是说。(李健 陶炳礼)
供稿单位: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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