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法官来到周某家中,会同周某工作单位的领导共同调解周某与其侄子之间的房产纠纷。
在此之前,无子女的周某打算让其侄子为其养老送终,遂将其集资房登记在其侄子名下。不久,周某与其侄子之间 产生矛盾,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将房产确定归其所有,此案已进行了开庭审理。为化解两人矛盾,维护双方亲情关系,该院承办法官便来到周某家中,与其单位负责人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因双方诉求差距较大,情绪都较为激动,近三个小时的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院将视情况进行进一步调解或判决。
近年来,为妥善化解家庭纠纷,罗山县法院立足审判实际,不断健全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成立心理咨询疏导中心,加大家事案件调解力度,切实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程序化、人性化。2015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婚姻、赡养、继承、收养等家事案件1797件,调撤873件,调撤率48.58%。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刘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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