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晚19时11分,河南省淮滨县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金谷春大道平安旅馆前道路中心,交通安全护栏被撞坏肇事车辆逃逸。
事故处理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事故系王某所为。12月13日,交警大队通知违法行为人王某到大队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供述了其于11月30日下午6时许,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SCXC81的轿车,在行驶至金谷春大道平安旅馆门前路段时,撞上了道路中心的交通安全护栏,之后他打电话让修车厂把自己受损车辆拖走后,随之自行离开现场。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的处罚。
作者单位: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