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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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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中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更新时间:2014-4-1 19:39:23  点击数: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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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余跃 刘建文)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信阳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省高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取得一定成效。

    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法院均制定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中院副院长任组长,执行局长任副组长。各基层法院由院长任组长,亲自抓专项活动,并采取措施,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同时,两级法院及时把专项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向当地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

    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责任。对涉民生案件,尤其是对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排查、筛选,逐案建立工作台账,夯实工作基础;同时进一步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领导分包案件”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狠抓责任分解和落实,强化责任追究。  

    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市法院继续深化“公布失信名单、开展见证执行、打击拒执犯罪”等三项重点工作,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声势,彰显司法权威。如申请人陈绵文与被执行人陶喜忠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陶喜忠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罗山法院执行人员为此数次向被执行人做调查笔录,并通过查询其营业执照、向乡政府了解其个人承包营业情况,查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遂依法对其司法拘留,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对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确有困难的,通过说服教育,促使使双方自愿和解。如申请人苗永怀申请强制执行刘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给付赔偿款10余万元,经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刘建立家庭贫困,靠摆摊点卖蔬菜维持生活,无力清偿,光山法院执行人员没有简单裁定执行中止执行,而是多次做说服教育工作,终于使双方互相让步,被执行人想方设法向亲朋四处筹措5万余元交到申请人手中,案件得以和解执行。对执行标的物,采取网络拍卖等形式,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利益。如申请人倪某与被执行人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段某赔偿原告倪某各项损失11.8万余元。被执行人段某为逃避金钱给付义务,外出躲避下落不明,且家中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且急需执行款进行后续治疗。后执行人员对肇事车辆予以扣押,经评估该车价值8.6万元。后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共吸引38000多名网民“围观”,最终以高于评估价7500元的价格成交。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氛围。全市法院分别开通热线电话,并通过官方微博,及时搜集和发布执行案件信息、吸纳网民意见和建议。确定宣传联络员,专门负责提供新闻线索,积极上报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及工作信息,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线索,及时上报。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在各种媒体发表文章30 篇,上报新闻线索29 条。

    加大救助力度,强化执行效果。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通过申请财政拨款、社会组织捐助等途径多方筹措执行救助资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执行费;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尽量争取以和解方式执结案件,做到案结事了。

    截至目前,信阳两级法院共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72件,已执结57件,执结率 79.17 %,执行到位标的额355.29 万元,执结到位率54.16 %,其中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收案4件,执结4件,执结率100%,执行标的5.94万元,执结到位率100%。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7人,罚款3.8万元,限制出境2人,对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3人,救助金额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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