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孙铁铺人民法庭负责人余艳丽荣获信阳市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余艳丽同志2003年12月进入光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刑一庭、刑二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14年3月调入孙铁铺人民法庭主持工作,除管理法庭的行政事务外,她还担任该庭新型合议庭的主审法官,对全庭所有案件核发法律文书,对案件的审判质量负责。2014年她核发法律文书204件,并独自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120件,无一件案件因审判质量问题发回重审,无一例案件引发涉诉信访问题。
十年来,她共审理刑事、民事案件500余件,许多案件取证难、调解难,劳心费神,但她从不抱怨。十年如一日,一心扑在工作上,大部分节假日她都在工作,天道酬勤,她在基层最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200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评为光山县文明市民,2013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案例编报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5月被评为光山县劳动模范,被党组织推荐为“最美光山人”候选人。
作者:余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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