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委常委会议认真传达了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我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市委书记李亚强调,要不遗余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不遗余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会议认为,今年我市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65家兼并重组煤矿已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8家。但随着兼并重组工作的深入,困难越来越大,问题越来越复杂,一些不稳定因素也在增多。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在煤矿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监管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大意,任何时候都要处于临战状态,务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不遗余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不遗余力抓好煤矿安全。
会议要求,要明确目标,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按照省里要求,6月底前,65家小煤矿要全部签订控股协议,基本完成证照变更,能复产的复产一批、该关闭的依法关闭一批;9月底前,要解决有关遗留问题;年底前,全面完成兼并重组工作任务。这个过程中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快进行资产评估;二是及早化解分歧,抓紧办理各种证照;三是按照“三级政府、双方企业、五家照面”的程序和原则,抓好现场移交,确保不留监管漏洞;四是对符合条件、完成移交的煤矿,要科学有序复工复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复工。禹州市、襄城县党委、政府作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责任主体,要做好协调、推进工作;政府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高效服务,全程服务;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
会议强调,要强化监管,确保稳定。要把强化监管贯穿于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全过程,对症下药,监管到位:对关闭退出的矿井,必须严格落实切断主井电源、拆除主井提升设备,加大非法盗采的打击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对停工停产矿井,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到位、五控制”措施,确保“双停”到位,严防偷生产;对批准隐患整改的矿井,严格按照批准的隐患整改作业方案进行作业,驻矿监管员必须全程跟班下井,严把隐患整改关;对复工复产矿井,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按照“一矿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日报告不漏”的要求,拉网式暗访检查,确保复工复产矿井能够持续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针对煤企违规生产案件,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一方面,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做到过程追究、隐患追究、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发现问题要依照法律、规定、纪律、政策,严格处理,谁触动了安全生产这个底线,谁就要付出惨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