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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电力线路清障专项行动
 更新时间:2011-3-21 13:52:44  点击数: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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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电力线路清障专项行动

  当前,正是植树的好时期,为避免在电力线路下植树,我市供电部门组织人员宣传相关电力法规,保障输电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高压输电线路设施完好、通道畅通,减少外力因素造成的输电线路跳闸事件、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局面,为我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许昌供电公司决定于3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电力线路清障专项行动。

  此次电力线路清障专项行动目标是“三清理、一规范”,即清理一批严重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清理一批严重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清理一批严重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爆破点;规范一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固定施工作业的行为,使外力因素造成的输电线路跳闸事件明显下降,杜绝人为外力因素造成的电力线路跳闸事件、事故发生,从而建立起政府主导、企业配合的电力线路清障长效机制。

  本次电力线路清障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违章树木、违章建筑,电力设施保护区外可能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违章爆破,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

  许昌供电公司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以确保清障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紧密依靠地方政府,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在开展电力线路清障专项行动时,各电力单位要紧密依靠地方政府,以政府部门出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电力企业配合的形式进行,加大对严重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各类违章现象的综合整治力度,确保电力线路清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和目标的如期实现。

  在电力线路清障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对不听劝阻,不配合清除、整治,造成电力线路跳闸事件的,要从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对造成重大事故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清障督导检查。各电力单位要把电力线路清障工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实行重点管理,切实加强对清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清障工作责任制,抽调专门人员对清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清障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清障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清障工作有效进行。

  三是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各电力单位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对重大隐患要建立专门档案,实行“一患一档”,进行动态管理。在清障活动中,要结合各辖区的实际情况,对严重危害电网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清障任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四是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发现的严重危害电网安全运行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整治的,要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凡发生人为外力因素造成的线路跳闸事件、事故,将逐起进行核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引发的线路跳闸事件、事故,将在全市点名进行通报,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大力开展保电宣传,积极营造清障氛围。在电力线路清障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各电力单位要注重开展宣传,加强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通告、广告、宣传车、咨询点、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全社会对开展电力线路清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民积极参与、支持电力线路清障工作开展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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