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4月20日电(宋芳鑫)治污不力?通报!处理!4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获悉,4月1日至4月15日,郑州市环境攻坚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139个,其中工地扬尘问题居多。
【通报】共发现问题139个 工地扬尘污染居多
按照污染源类型划分:各类工地127家(含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等);其他类12个(含渣土场、弃土场、停车场、无名沙厂、加油站等)。
按照责任单位区分:经开区38家,郑东新区17家,高新区15家,中原区12家,管城区11家,二七区、金水区各8家,惠济区7家,中牟县、新郑市各6家,航空港区3家,上街区2家,新密市、荥阳市、市建委、市公路局、郑州铁路局、四个中心项目指挥部各1家。
符合追责的案件17家,其中经开区11家,惠济区3家,郑东新区、金水区、新密市各1家;处罚4家,均属于新郑市龙湖镇。
【追责】经开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停职三个月
4月1日至4月15日经开区PM10和PM2.5持续高于市均值,今年前3个月,PM10月平均浓度均为全市倒数第一,截止目前,PM10浓度达到160微克/立方米,为全市最高。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郑办〔2016〕26号),责令经开区对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停职三个月,专职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期满经市环境攻坚办考核并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意后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责令经开区对城市管理局分管副职及相关人员立即启动责任追究。
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于4月1日至15日期间,督导发现新郑市龙湖镇扬尘污染问题4起。责令新郑市对龙湖镇行政正职停职三个月,专职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期满经市环境攻坚办考核并报市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意后提出处理意见;责令新郑市对龙湖镇分管副职及相关单位责任人立即启动责任追究,同时对辖区内发现的4个问题依法顶格处罚。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建筑工程责任主体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郑环攻坚办〔2017〕48号),责令市城管局牵头对17个问题进行依法顶格处罚。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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