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郑州 >> 地方新闻 >> 正文
今后车主私自报废车辆逃避处罚 最高可罚2万
 更新时间:2015-11-4 19:54:43  点击数:2621
【字体: 字体颜色

 今年国庆前夕,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了一批营运大客车交通违法“大户”企业名单。一个多月过去了,这些企业有没有及时处理交通违法?11月3日,记者跟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违法较多的客运企业进行了回访。

    【现象】大量未处理交通违法中,所涉的是报废车辆

    昨日9时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工作人员首先来到郑州交运集团。

    在警方9月29日的通报中,该企业未处理交通违法信息为296条,截至10月30日,其未处理的交通违法信息为177条。

    对此,该集团相关负责人张涛称,郑州交运集团共有3000辆营运车,范围遍布全国20多个省,车辆基数大,上路后或多或少会出现交通违法情况。此外,部分交通违法信息通报相对滞后,再加上一些未走完报废手续的车辆,可能会有一些违法信息处理得不够及时。“公司每个月都会按照辖区交警大队的通报及时处理违法,截至9月30日前,我们所有正在营运中的车辆上的交通违法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在警方9月27日的通报中,河南省鸿运汽车旅游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有405次交通违法未处理,截至10月30日,未处理的违法信息为124次。

    对此,河南省鸿运汽车旅游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晓飞称,该公司郑州分公司已于2013年8月注销,被通报交通违法中,有98辆车占了286次,这些车在一年前也已注销,车主在车辆即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时选择了私自报废,“我们也做过司机的工作,但很多车主认为车辆已经达到报废年限,都不愿意前往处理,导致这些交通违法成为无人管的状态。目前,公司30辆正常营运车辆的违法已经处理过了”。

    记者查询发现,按照2015年汽车报废补贴政策,根据车型不同,报废车辆可得到3500元至21500元不等的补贴。而私自处理车辆所得收入则远高于补贴所得。因此,有的车主会选择私自报废车辆。

    【规定】私自报废车辆最高可罚2万元

    针对车主自行报废车辆的现象,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客运企业存在严重的管理混乱,有些车大多在报废前的最后一年,在疯狂交通违法后选择自行报废来逃避责任。对此,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违反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pic
  • 上一篇: 郑合高铁可研报告获批 未来郑州到合肥两个多小时
  • 下一篇: 河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等40人被督促收监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