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投资明星演唱会,原本是一件“双赢”的事情,但没想到结算完毕后,却拿不到应得的款项,这该咋办?17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近日,该院在一家饭店找到了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张某,当时,张某正在与朋友聚餐。
【现场】“我们也没吃上饭,老婆孩子也在家等,彼此体谅!”
周末时光,不少人都在与亲朋好友聚餐,其中,也包括被执行人张某。
不过,吃到半截,她被人叫出了包间,说“有事找。”
走出包间,等待她的,是两名穿着制服的法院干警。经过沟通及出示证件,张某得知两位是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找到她,是为了“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啥意思?”
“执行什么东西?”
“申请人是谁?”
张某三连问,似乎对案情毫不了解。然而,当执行干警将法院生效判决书拿给她时,她承认知道这个案子,也认识申请人。面对法院干警“到法院”走一趟的要求,张某的朋友站出来,希望能“通融一下”,朋友生日,正在聚餐,这饭还没吃完,咋能跟着法院的人走了?
“你们饭吃了一半,但我们到这个点连饭还没吃上,老婆孩子也在家等,彼此体谅吧!”承办此案的执行干警王泽豫说,当天还是周六,已经晚上八点了,但法院干警们都还没下班。为了给张某“留面子”,所以刚才没有直接进包间,而是找别人把她叫出来。
听到这番话,张某不再强硬,而是跟着执行干警回到法院。
【案情】投资演唱会盈利却拿不到,法院判赔471.3万元
该案的申请人是宋某。据介绍,2015年,宋某与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同投资两位明星演唱会合作协议书,约定:投资活动结束双方各自回收成本后,剩余盈利部分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分配,并约定了结算分配的时间和违约条款。不过,活动结束后,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分配相应款项,随后只是向宋某出具了欠条,确认投资款、投资收益共计370万元,并自愿以该款为基数按月息2%计付利息直至欠款还清之日止,张某为担保人。
随后,宋某并未如期拿到相应款项,便向惠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宋某欠款本息471.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张某对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二审后维持原判。
【执行】被执行人转移名下奔驰车未达成还款协议,被司法拘留15天
王泽豫介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查询,他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但已经被别的法院查封;有一辆奔驰,却在2019年4月份过户给他人;另外还有一辆车,被查封。但这些资产不足以偿还执行标的。在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下,得知张某在饭店聚餐,他与执行干警李渊立即赶赴现场,找到了张某。
传唤到法院后,申请人律师也赶到了现场。但几经协商,张某未能与申请人达成一致还款协议,也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司法拘留15天。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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