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郑州 >> 地方新闻 >> 正文
郑州“醉驾第一人”一审判决 被判拘役三个月
 更新时间:2011-7-25 11:53:50  点击数:2091
【字体: 字体颜色
 
郑州“醉驾第一人”一审判决 被判拘役三个月

 7月22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郑州市“醉驾第一人”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娄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5月2日2时许,娄某饮酒后驾驶一辆高尔夫轿车行至郑州市金水路与文化路交*口附近,与尚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尚某及三轮车乘客张某、赵某和谢某受伤。经鉴定,当时娄某系醉酒驾驶。且经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娄某与四名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分别赔偿尚某7500元、张某2000元、赵某1000元、谢某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娄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娄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娄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娄某当庭表示认罪,不再上诉。

pic
  • 上一篇: 郑州人居环境好不好?看看居民脸上有没有笑容
  • 下一篇: 郑州铁路局两个月给高铁大体检 防“雷劈”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