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驻马店讯(通讯员孙明放)确山县法院在审理涉及农民工案件时,始终坚持“四快”原则,开辟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农民工案件逐年增长,为妥善处理好此类案件,该院始终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原则。首先,快立。有关业务庭和立案庭加强沟通协作,涉及农民工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就尽快立案,包括优先排期,优先送达,优先研究等,尽量压缩时间。其次,快审。农民工相对用人单位是弱势群体,其提供证据相对困难,故该院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认真研究,细心办案,将工作做实。再次,快结。只要行政机关认定为工伤,基本事实清楚,基本程序合法,一般都予以维持。对于行政单位没有认定的工伤案件,只要农民工后来能提交证据证明其事实,该院一般都会撤销行政机关的认定,令其重新认定,从而从最大程度的维护农民工权益。最后,快执。涉及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专人负责,专人处理,100%结案,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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