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杨海丽)2012年年底,被害人李新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张建后,委托张建帮忙租用驻马店市驿城区某乡的一块土地,用于建造停车场。被告人张建在土地使用权人不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仿造虚假的土地租赁协议骗取李新的信任,并以各种理由,多次骗取李新现金。截止2013年5月,共计骗取李新现金65.75万元。另查明,张建为掩盖真相,以个人名义与土地作用权人签订了另一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金10万元。所骗取的部分钱款张建用于为自家建房。2013年6月,被驻马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由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驿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帮助被害人李新租用他人土地的过程中,隐瞒土地所有人不愿出租土地的真相,虚构已租用土地,并以建房等理由骗取被害人李新65.7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应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张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