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驻马店 >> 天中新闻 >> 正文
见财起意飞车抢夺 后悔已晚终获刑罚
 更新时间:2014-3-16 20:15:43  点击数:3203
【字体: 字体颜色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振)2013年4月28日21时许,王某某伙同马某某驾驶机动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平舆县城奚仲公园东侧恒宇现代城附近时,趁正在骑自行车的被害人马某某不备,将其放在自行车前车篓内的手提包抢走,包内有现金300元左右及一部价值人民币277元的三星I408型红色滑盖手机。
被告人王东利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辆抢夺他人财物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系共同犯罪。考虑到被告人王东利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及有关量刑情节,二○一四年三月六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pic
  • 上一篇: 豫南林海野生灵芝大爆发 山民几乎每天都能采到
  • 下一篇: 正阳一对盲人小夫妻 资助4位特困中学生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