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纪委和驿城区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了驿城区运管所副所长段新安顶风违纪,借操办儿子婚事之机敛财的行为,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
经查,2014年5月16日中午,段新安在市文明大道中段两家酒店置办儿子婚宴,共计置办宴席30桌,收受礼金125600元,其中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捎口信等方式通知交通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和企业人员等至亲范围以外的143人参加婚宴,收受礼金46200元,且违背承诺超范围超数量宴请,属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在组织调查期间,段新安不积极配合,并试图销毁证据,情节较重。
5月19日晚,经驿城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段新安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违规所得予以收缴。同时决定,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规定,对区交通局、区运管所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通报指出,在全区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专项治理活动期间,段新安作为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对坚决反对“四风”的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区纪委有关规定,为儿子大操大办婚事并借机敛财,属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段新安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了区委解决“四风”问题的决心和力度。驿城区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一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区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市、区抓作风转变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以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专项治理为切入点,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解决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有关规定精神,坚决克服、纠正心存侥幸、等待观望、“避风头”等心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中央和省、市、区的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要严格加强监督检查。全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驿城区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以上带下,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增强监督实效。
三要加大惩戒追究力度。要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全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坚决整治对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群众举报的典型问题,要速查快办、严肃处理。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制度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以严明的纪律维护中央和省、市、区作风建设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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