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郭伟)驻马店单身女子王某在微信上利用两个网名,同时与一名男子聊天,以其中一个身份与该男子在现实中见面交往,同时以另一个身份暗中配合,诈骗百万余元。
10月11日,映象网记者从汝南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2011年,王某和男子李某通过微信认识,王某自称名叫“青青”,二人约会见面后,来往了一段时间。
2013年10月,王某再次用微信加李某为好友,自称名叫“兰兰”。几天后,王某以“兰兰”身份给李某打电话说,称因与男友闹分手,欠男友3万元钱没还,想借李某3万元钱还账。李某信以为真,欣然答应,很快把3万元钱打到李某提供的账户里。
此后,李某就到“兰兰”居住的县城,要与“兰兰”见面。王某则以“青青”的身份出现在李某面前,称自己是“兰兰”的朋友,并表示自己所在的邮政储蓄银行有100多万的存款任务没有完成,问李某能否找些钱顶存款任务。
李某因急于想通过“青青”见到盼望已久的“兰兰”,第二天在宾馆将100万交给“青青”。2013年11月3日借款到期,“青青”借故推辞还款。在李某的反复催促下,“青青”归还李某40万元。此后,“青青”便虚构各种理由,并谎称其生下了李某的孩子,拒不归还剩余欠款,且下落不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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