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驻马店 >> 天中新闻 >> 正文
酒后逞能惹祸端 寻衅滋事获刑罚
 更新时间:2015-3-16 19:31:26  点击数:3003
【字体: 字体颜色

本网讯(通讯员 张桂华)2015313,河南省确山县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杨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后积极赔偿获得被害方谅解,最终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二年。

20143282130分许,被告人杨某与朋友酒后入住确山县某酒店,因误敲房间门与被害人李某等人发生冲突,杨某遂持烟灰缸对李某进行殴打。闻讯赶来的赵某欲拉开二人,也遭到杨某殴打。经鉴定,李某损伤构成轻伤,赵某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犯罪情节较轻,且积极认罪、悔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已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因此,作出如上判决。

 

pic
  • 上一篇: 驻马店军分区官兵参观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
  • 下一篇: 泌阳县电业局做好线路通道清障工作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