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平舆县人民法院严控“三公经费”,防止铺张浪费,努力打造廉洁、阳光、节约型法院,现已初见成效。
该院组织召开了全院干警会,认真学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经费节约等新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反对奢侈浪费的规章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管理有办公室统一定点管理,切实减少公务车辆费用。公务接待需经院领导审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开支。接待一律不上酒水,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
此外,该院对报账审核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先批后支,每笔费用的支出申报都要经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层层进行审批,同时,财物部门加强从严审核“三公”经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一律不报销。
据统计,2015年1-3月,该院没有干警因公出国现象,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同期下降45.9%,公务用车费同比下降45.1%。全院“三公经费”下降超四成,成功实现了“瘦身”。
平舆县人民法院 许国旗 赵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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