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树恒)“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恐怕我们的血汗钱到啥时候也要不回来,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呀!”11月23日上午,在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寒冻人民法庭,刘某等12名农民工拿回被拖欠两年的8200元工钱时,满怀感激地说。这是正阳县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索要工资的案件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13年正阳县真阳镇农民刘某等12人在正阳县某建筑工地打工。工程结后,工程老板邱某给12名农民工结算了部分工资,还欠12名农民工工资8200元。邱某于去年1月27日向刘某出具了“今欠粉刷工人工资捌仟贰佰元整(8200元)工资款”欠条一份,后经刘某等人多次催要,邱某至今未向刘某等人给付拖欠的工资款。刘某等人出于无奈求助正阳县人民法院解决。寒冻法庭立即开辟“绿色通道”,指导12名农民工起草了起诉书。为简化立案审查手续,寒冻法庭和正阳法院立案庭进行电话沟通,直接申请了案号,免去了农民工往返法院和法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寒冻法庭立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办理,当天向被告邱某送达了应诉手续,并给被告讲明法律规定,积极引导邱某进行调解。法官考虑到该案看似标的不大,但牵涉到12位农民工的生活问题,同时承办法官考虑到农民工诉讼困难的因素,并没有向往常一样安排开庭,进行审理。而是和被告公司进行了电话联系,让公司负责人邱某来到法庭,向公司负责人告知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承办法官对负责人说:“如果你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法院可以判决,你们不但支付工资,还要承担利息和诉讼费用。要换位思考,感受农民工的心酸。如果恶意拖欠工人工资严重的话,甚至会构成犯罪,你们负责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承办法官从民事和刑事角度对公司负责人都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公司负责人邱某在听完承办法官的讲解后,意识到公司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在调解法官的劝说下,邱某与李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邱某于2015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刘某等12人支付工资款8200元。为保障农民工及早拿到拖欠工资,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当庭制作调解文书给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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