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法院为确保在两年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根据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文件精神,制定了《遂平县人民法院“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以来共强制执行案件25件,拘留老赖7人次,执结17件,其中达成和解6件,到位款项500余万元。
(注:执行现场)
案一、申请人李女士申请执行赵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查明2013年,李女士与赵某在驻马店市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交往一年后,张某以做生意为由,于2014年分五次向李女士借得五万元,并承诺做生意赚钱后归还。后发现,赵某在和李女士恋爱期间和别的女人登记结婚,一直在欺骗李女士感情,无奈李女士只好与张某分手,并向其提出借款一事。后经多次催要,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
2015年底李女士来法院起诉赵某,经传唤赵某拒不到庭。经审理,判决赵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李女士借款五万元,赵某并未履行,申请人李女士申请强制执行赵某,要求归还借款五万元。
(注:执行现场)
案件到承办人手中后,几个月以来,赵某一直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经过法院调查,9月初,法院得知赵某在其居住地出现,迅速组织力量将赵某拘传到法院,经过协商,申请人李女士最终同意与赵某达成执行和解。
案二、原告刘某与河南某公司及法人秦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查秦某以开办厂房经营产品、置办公司为由向申请人刘某借款90万元,后因管理经营不善,公司并未做成功。刘某经多次向秦某催要借款,秦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刘某起诉秦某到法院,经调解,秦某偿还刘某本金90万元及利息。秦某拒不履行履行生效的调解书,遂刘某向遂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秦某及其公司。
(注: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准备出发去河南某公司)
案件分给承办人之后,经过点对点查控,执行人秦某及其公司名下,银行、证券、房产、车辆,冻结秦某及其公司银行账户30余万元,并对秦某进行拘传。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后,执行法官主持双方进行协商,被执行人秦某面对冰冷的手铐,当场表示自愿履行剩下的款项。
遂平县人民法院自9月1日以来积极响应“百日执行风暴”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目标,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应的各类问题,让“老赖”得到应有的惩戒和制裁。
(遂平县法院 王磊 王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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