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保障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驻马店市交警系统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汝南县公安交警大队密切联系法院等部门,重拳出击,强力推进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截止目前,该大队共发送短信通知18000余条,发送催告书1000余份,有600多违法驾驶人接到催告书后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一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们对已开具处罚决定书的道路交通违法,当事人在法定期限(6个月)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经催告当事人仍未履行缴款义务,坚决依据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依法开展交通违法处罚。该大队对未开具处罚决定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依据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通过邮寄信函或电话通知、发送短信及公告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接受处理。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依法敦促当事人处理违法。机动车未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达5次及以上时,他们将在15日内书面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点检查、上路巡查和缉查布控等措施予以重点查控。并告知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接受处理;对已采取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的,在依法扣留车辆期间,促使当事人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作者:姚建勋)
联系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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