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开始后,按照相关规定,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以及其他交通违法当事人,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是对多次逾期未处理的,采取路面巡查、缉查布控、传唤调查、公告告知等方式重点查处;二是对依法采取扣留措施的机动车,发现有未处理违法行为的,在扣留期间,要求当事人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三是对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在法定范围内从重处罚;四是对多次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车辆,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告曝光,并抄告所在单位。
另外,对已经作出罚款决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是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二是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调查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已扣留车辆的,可以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对拒不执行罚款缴纳义务的被执行人,司法部门还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姚建勋
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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