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9时整,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在西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出庭担任审判长的是西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健,而出庭支持公诉的是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屈三平,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审案,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司法机关捍卫西平蓝天碧水生态环境的决心,同时也是司法体现改革背景下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具体体现。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份,被告人于某租赁西平县宋集乡107国道东原造纸厂的厂房,建造小型炼铅厂,自2017年1月底在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从废旧铅蓄电池内的废铅板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料还原铅生产,作为原料的危险废物不按国家规定储存,溢出污染物严重超标,造成环境污染。
法庭上,在审判长高健的主持下,庭审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检察长屈三平宣读了起诉书,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详细地出示了证据,准确地阐述了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指出了某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事实和法律展开充分辩论。
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出庭办案,彰显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西平县委县政府建设秀美西平精准履职,为西平经济的绿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也是为将西平建设成天更蓝、水更绿的生态宜居城市作出了示范。同时,此次“法检两长”同堂断案,是顺应“院庭长审案常态化”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院庭长带头示范、亲自审案,将工作重心向审判执行工作倾斜的要求,让每一位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重执法槌的具体体现。通过对案件的审理,缓解人少案多矛盾,并作出示范,对年轻法官、检察官进行传帮带,充分发挥院庭长在执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审判质效,实现公平正义。
(西平法院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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