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夯实筑牢交通管理工作根基,按照支队关于印发《2017年驻马店市“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汝南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在城区大力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一、争取支持,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交警大队迅速行动,精心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时向县文明办进行了汇报。在文明办的大力支持和统一协调下,选聘吃苦耐劳、热爱公益事业、关心文明交通的30名志愿者担任文明交通劝导员,并专门组织进行了宣传劝导业务培训,明确劝导员的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作息时间、工作地点等要求,确保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文明理念,强化劝导宣传。活动中,文明交通劝导员在执勤民警带领下,30名志愿者分成6组,身穿志愿者马甲和帽子,手执小旗,不惧尾气灰尘,站在城区6个交通繁忙路口和易堵路段,对不礼让斑马线和攀爬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不遵守礼让规定的驾驶人进行口头教育,向过往群众广泛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交通安全温馨提示,以“文明交通,躬身力行”的感染力和饱满的热情,苦口婆心的劝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信号灯、遵守标志标线、服从交警指挥,使广大群众在充满温情的氛围中自觉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大增强了宣传教育效果,成为街头一道靓丽特殊的风景线。
三、执法劝导同步,教育处罚并举。在做好宣传劝导的同时,大队正确处理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不同违法,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而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和机动车轻微违法,则以说服教育、警告为主,口头告知其违法的基本事实和依据,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尽可能地扩大教育面,减少处罚面,促进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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