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了解《条例》,近日,西平县公安局在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明新同志的带领下走上街头,对《条例》进行宣传。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认真讲解《条例》内容,让群众充分了解国家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和保障,鼓励广大群众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宣传见义勇为、人人勇做见义勇为先进模范。《条例》全文共分七章三十五条,对见义勇为的行为确认、权益保护、表彰奖励、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了阐述和解释。虽然天气严寒、大雪纷飞,宣传现场仍然许多群众驻足停留,认真听取民警的讲解宣传。
通过宣传,辖区群众不但对《条例》进行了了解,还提出问题进行询问,民警耐心进行解答,并送出印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标记的雨伞、水杯、毛巾等小礼品。通过集中宣传,更增加了广大群众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和热情,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西平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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