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依法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对交通事故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按照省交警总队和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从2017年4月份开始,汝南县交警大队启用了快处快赔事故处理模式,共通过快处快赔系统处理交通事故391起。通过启用快处快赔事故处理模式,达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费用成本,深受群众的欢迎。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4月份全省启用快处快赔事故处理模式后,为确保辖区公路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要求,大队领导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高度重视,通过领导带头排查剖析,带头提高,组织民警自查自纠方式,提高全体民警对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了解和掌握,提高队伍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为全面推广路面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奠定坚实基础。
二、细化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协调赔付服务中心,准确指导交通事故当事人快处快赔交通事故;二是大队协调各保险公司本着高效、快速、便捷的原则,简化理赔手续,缩短理赔时限,为事故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保险理赔服务。
三、开展宣传工作。大队紧紧围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快处快赔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教育。提高了群众对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办法的知晓率,使得群众知晓、了解、认同并应用新机制,助力快处快撤的全面推开,快速步入工作正轨。最终使“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深入人心。
四、明确工作流程。大队要求民警严格按照先撤离现场后定损理赔的流程进行引导处置,对拒不撤离现场的必须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规定,对涉及财损交通事故的,符合快处快赔的按照快处快赔模式处理。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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