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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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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项措施”全力加大冬季节酒驾治理力度
 更新时间:2019-1-15 8:54:40  点击数:3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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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日渐寒冷,酒后驾车违法势头又呈上升趋势,不少司机,尤其是长途货运驾驶人为了御寒而饮用白酒取暖。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具体问题,突出重点,重拳出击、高压严管,科学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勤务,在辖区再掀“酒驾”严打新高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一是为确保辖区酒驾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大队要求各中队结合辖区自身实际,加强研判,制定科学可行的酒驾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科学布置警力,全力开展酒驾整治活动,努力维护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二是大队坚持酒驾整治“每日一行动,次日一调度,每周一会战”整治工作策略,大队各勤务中队坚持中队干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重点将执勤警力和整治点位向主城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酒吧娱乐场所、商业繁华区域等周边道路和相邻路口倾斜,并加强各整治点位的联动配合,形成严密管控酒驾整治工作网络。

    二、科学使用警力,突出重点整治。一是针对节日聚会、婚嫁增多,“酒驾”现象有所上升等实际情况,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合力部署警力到交通流量大的重点路段,全面落实白天整治与夜间严查相结合、重点路段集中整治与重点时段集中管控相结合、本地执勤与异地交*执法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合理运用 “口袋阵”、“前拦后截”等多种查缉战术,重点在酒后驾车易发的午后(11点至13点)和晚饭后(18点至20点)两个时间段加大路面执法查纠力度,加强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并强化“酒驾”违法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杜绝徇私说情现象发生;二是各勤务中队研究酒后驾驶发生特点,将“酒驾”整治范围向北沟、大辛店、潮水等乡镇社延伸,大队机关民警与辖区勤务中队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查摩托车、面包车、机动三轮车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全力压降事故发生率,积极创造冬季辖区道路良好交通出行环境。 

    三、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强化酒驾查处现场宣传教育。大队要求全体执勤民警在纠正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时,向当事人讲清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努力做到让违法者心服口服,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标本兼治的目的,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强化媒体宣传引导。大队利用交通广播、报纸、电视等开展“酒驾”危害性知识宣讲,使广大群众和驾驶人对“酒驾”危害性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入脑、入心,增强抵制意识和自律意识;同时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查获的“酒驾”违法人实施现场教育。三是强化酒驾高发场所宣传。大队组织辖区警力广泛深入辖区城区酒店、KTV娱乐场所超市、广场等人流相对集中、酒驾高发区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画册,张贴警示标语等形式,大势宣传“酒驾”危害和“劝酒担责”等知识,劝诫驾驶人牢记“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增强责任意识,积极营造了浓厚的酒驾宣传氛围。 

四、严格规范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大队要求酒驾整治行动中,全体参勤民警要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落实处罚和记分措施,杜绝徇私说情。大队要求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规范用语和执法程序,规范着装、严格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合理设置执勤卡点,提前设置警示标志,民警上路执勤佩戴好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反光锥筒、反光背心等执法装备,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民警现场查处动作和规程,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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