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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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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男子实习期内酒驾!驾证注销没商量
 更新时间:2019-3-22 9:43:13  点击数: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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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积极主动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桐柏县公安交警以严查重点交通违法为抓手保持常态化整治不放松。3月18日,桐柏公安交警机动中队查获一起实习期内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驾驶证被注销。

当日晚,桐柏公安交警机动中队在桐柏县城区大同街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21时20分许,一辆豫Q白色的五菱小型普通客车沿大同街自南向北行驶过来,驾驶人看到前方交警在查车后突然停车,然后快速倒车调头,“哐”的一声车尾部撞到路边路标灯箱牌,路标灯箱牌被撞倒,该车的备胎也被撞掉。距离卡点还有一段距离就突然停车调头,明显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驾驶人只得停车接受检查。打开车门,民警发现驾驶人脸色发红,车内飘出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其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姬某交代,晚饭时候陪朋友应酬,本来开车了没想喝酒,但是朋友热情,考虑少喝点没事,应该不会遇到交警,就喝了大约有二两白酒。谁知刚行驶到三和园这边就遇到交警了。

“你跑什么呢?”民警问

“害怕,害怕……”驾驶人姬某抓耳挠腮地说

“晚饭间喝二两白酒”

原来是“心虚”,担心被处罚。

“怕什么?就是喝了酒,也不能跑,要配合接受检查,你看路边的设施都被你撞坏了,现在可不仅是面临酒驾处罚的事了……”民警对姬某进行现场教育着。

要说害怕受到处罚,早干嘛去了?喝酒还执意开车,那就是侥幸,想以身试法。

经进一步询问,驾驶人姬某,男,现年38岁,驻马店市泌阳县某乡人,准驾车型C1,其驾驶证于2018年6月8日初次领证,取得驾驶资格不满一年,目前尚在实习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姬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姬某不仅面临罚款,还要维修公共设施和自己的车,驾驶证也被注销了,如果想再次驾驶车辆上路必须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肠子都悔青了。

桐柏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要强化自身法律意识,安全驾驶才是最重要的。亲朋好友相聚,难免推杯换盏,酒精会影响人的正常意识,酒驾不是儿戏,请勿酒后驾车去冒险。(来源:映象网-猛犸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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