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在社会上营造鼓励见义勇为行为的良好氛围,8月6日,西平县公安局在柏城大道组织开展了《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主题宣传周活动。西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书军在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明新的陪同下到活动现场参观指导。
《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由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见义勇,弘扬社会正气,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民警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页等形式,深入商场、沿街门店等,认真向群众讲解《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内容,让群众充分了解国家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和保障。
不少群众表示,通过这次见义勇为宣传活动,接触到很多有关见义勇为的事迹,集聚更多正能量,重要的是了解到了见义勇为有关政策、规定及权益保障措施,受益很多。
近年来,全县先后涌现了37名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其中省级6人、县级31人。他们在危急时刻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有的擒拿持刀窃贼、有的勇救落水儿童、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震撼人心、荡气回肠的正义凯歌,在全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西平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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