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驻马店 >> 天中新闻 >> 正文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个紧盯”措施进一步打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攻防战
 更新时间:2019-12-9 8:59:24  点击数:2702
【字体: 字体颜色

    为抓好冬季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打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攻防战。

    一、紧盯“一条主线”,推进冬季事故预防“认识战”。大队从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抽丝剥茧,要求各中队要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促畅通”这一主线,进一步制定针对性治理措施,推进各项治理措施有效进行,并要求全体民警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集中精力全力冲刺年底收官工作,坚决守住不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底线,为明年工作开局起步奠定基础。

    二、紧盯“三大重点”,推进冬季事故预防“防御战”。一是以隐患排查为重点,着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往年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以监管车辆为重点,着力强化车辆源头安全监管。围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的开展,深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监管单位开展排查,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及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重点车辆驾驶人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三是以安全主体为重点,着力加强重点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和车辆GPS安装、使用等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加强车辆日常监管,强化驾驶教育管理,提高安全行车意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紧盯“四个关键”,打响冬季事故预防“攻坚战”。一是把握关键时段。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选择交通事故多发的时段群众出行较多的地点,针对性开展整治行动,查处酒驾、超员、无证驾驶等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二是把握关键路段。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将警力向车流量大的道路段倾斜,不间断巡逻疏导,特别加强节假日及车流高峰期科学布控。三是把握关键部位。针对今年以来二、三轮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加之二、三轮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较大的现状,围绕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交通环境。四是把握关键车辆。大队紧紧抓住“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报废车上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全面净化路面交通环境,建立安全管理防护网。

四、紧盯“五大群体”,推进冬季事故预防“持久战”。一是牢抓“外来”群体。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延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触角,尤其是在调解交通事故、违章处理过程中,结合事故案例和交通法规,对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有效的宣传教育。二是牢抓“移动”群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互动平台,发布交通安全提醒,引导广大网友和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活动,切实营造文明交通宣传氛围,并对于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曝光、发布,以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三是牢抓“重点”群体。以运输企业的重点驾驶人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对驾驶员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从我做起,珍爱生命,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安全。四是牢抓“学生”群体。以警校联动为依托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学生知危险、懂避险,并以“护学岗”为载体,教育引导学生抵制乘坐超员车、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不随意横穿马路、玩耍、嬉戏打闹,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确保上放学交通安全。五是牢抓“违章”群体。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民()警要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要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向违法人、乘车人讲清危害,做到每纠正或处罚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都进行一次安全宣传,切实增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时刻提醒驾驶人安全行车。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pic
  • 上一篇: 遂平法院组织干警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 下一篇: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冬季客运车辆管理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