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执行标的虽然只有2000余元,却颇费周折。
冯某中与冯某义系同村居民,冯某中系村小组长,2018年8月4日,其主持本村安装路灯。冯某义酒后因安装路灯问题与冯某中发生争吵,将冯某中摔倒在地,并将其打伤。冯某中住院治疗花费1800余元。其间,公安机关对冯某义治安拘留并罚款。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冯某中将冯某义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冯某义赔偿冯某中各项费用2033.97元。判决生效后,冯某义没有积极履行判决义务。冯某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审阅案卷后,当即组织人员采取执行措施,欲将此案快执快结。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么小一案件,竟然在网上查控不到可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当即决定采取传统执行办法——上门蹲守,然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冯某义家中,总是遭遇铁将军把门,一次也没有见到被执行人。
经过几次执行无果之后,执行法官深深感觉到,虽然是“小案件”,看来还得下“大工夫”。要想真正处理纠纷,还得传统执行、网络查控结合起来。执行法官遂再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并亲自到其哥哥家做说服工作,终于见到了被执行人,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知以法。劝其不要因为小事情影响到子女,更不要因为小事情承担失信的代价。被执行人听完之后当即从微信转部分款,其哥哥当场拿出余款帮助结案。至此,这起小案件执行完毕。
案子结了,执行法官却陷入了深深地思考。
这么小的案件,从审理到执行,法院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这么小的案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采取拘留、罚款措施,被执行人会有什么反映?社会外界对法院有什么看法?笔者不敢细思量,但这是真真切切存在的现实问题。
目前,人员流动性大,法院执行太难,想找到被执行人更难。找不到被执行人,再查控不到财产,执行结案更是难上加难。法院执行人员少与案件日益增加的矛盾日益凸显。
当前执行案件,法院尽可能不采取拘留、罚款措施,而是通过做其思想工作,让每一起案件和解执结,杜绝发生新的矛盾纠纷。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处理问题导向,让部分当事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一些不明就里的人则认为法院执行力度太小,没有权威。但是,像上述这起小案件,如果法官不去做工作,而是一味强制执行,是否会引发其他矛盾?法院执行,其实一直都在这种尴尬的境地努力向前。
透过这起小案件,笔者认为,在执行工作中,往往会存在案件执行标的与投入的人力物力不成正比的现象。法官只能在其中寻求微妙的平衡,因为对一个法官而言,不是以案件的大小论英雄,也不是以付出的多少谈功过。
这几年,河南法院一直在加强信息化建设。也许在未来的某个时段,大数据的运用会给执行难带来转机;也许社会各个部门与法院联网,共同建设诚信机制系统,会给执行带来更方便的协助与配合。到那时,不管是“小案件”还是“大案件”,都进入了“大执行”,审判、执行资源合理配置,执行程序进入良性循环,那是我们每个人都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