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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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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项措施持续加大夏季酒驾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更新时间:2020-7-28 9:04:07  点击数: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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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是酒后驾车违法行的高发阶段,为确保辖区交通形势平稳,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四项工作法,全方位营造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全力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

    一、完善机制“零疏漏”。酒驾具有很强的反复性、仿效性,稍有放松就可能出现反弹。大队坚持将整治酒驾行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全力推进整治酒后驾驶工作常态化。一是完善研判预警机制。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研判,明确管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发生规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增强整治酒后驾驶的针对性,确保准确打击。二是完善定期集中整治机制。坚持日常管控与集中整治并重,根据研判预警信息,大队自行组织酒驾整治行动多次,进一步凝聚了整治合力,扩大了整治实效。三是完善整治酒驾考核机制。为确保整治酒驾工作的实际效果,大队完善整治“酒驾”工作考核办法,细化整治措施,量化工作目标,并建立月考核和责任倒查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路面管控“零死角”。根据“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大队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交*执法、自行安排组织等多种执法方式,开展酒后驾驶整治专项行动。一是突出重点时段查处。针对酒后驾驶易发的18时至20时,将查处时间由晚间向深夜延伸、错时错位开展行动。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将查处地点由城区向出城、进城口延伸,将查处重点由小型汽车向摩托车、货运车辆延伸,并采取定点与流动查缉相结合、变换查处路段等方式,形成拉网式路面查缉管控战术。同时,执勤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中,把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管重罚的态势。

    三、依法处罚“零容忍”。一是坚持文明执法。该大队在加大处罚打击力度的同时,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强化取证意识,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以实际行动塑造人民警察公正严明的良好形象。二是严规范、快处置。整治中,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民警一律使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测试,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作出暂扣驾驶证、罚款、记分的处罚。对酒精含量超过醉酒临界值的驾驶人,一律到医院采集血样,保证违法证据的真实有效。同时,根据检验结果,达到醉酒标准的,一律处拘留和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记分。此外,在处置过程中,牢牢把握“快”字,对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的,一律在当日裁决处罚。三是严把人情关。为保证整治效果,该大队严格按照“对酒后驾驶,不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对违法人不处罚,变更减轻处罚或说情的,该大队从严工作纪律,严肃追究当事民警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执法严格、公开、公正。

四、安全宣传“零距离”。在整治工作中,大队始终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行动中。一是立足经常性宣传。一方面邀请媒体记者,对执法现场进行纪实报道,围绕严禁酒后驾车这一主题,进行正面引导。另一方面大队汇总近年来发生在辖区内,因酒后驾车等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到大型有车单位、重点路段等开展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酒后驾车危害性的认识。二是做好针对性宣传。执勤民警在执法时,恰如其分地做好违法当事人或围观市民相关交通安全的宣教工作,通过宣传酒后驾驶的潜在安全隐患及其可能引发的危害等,达到“纠处一起、教育一批、宣传一片”的目的。三是突出人性化宣传。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温馨提醒服务,将宣传工作做进餐饮场所,要求辖区餐饮店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在驾驶人喝酒之前给予善意提醒,力求将酒后驾车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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