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西平法院妥善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来到西平法院民二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并提供了被告自动履行106647元货款的凭证,至此该案圆满结束。
据悉,被告李某是原告某塑料制品厂的购货客户,原告向被告李某提供货物后,被告李某未及时支付全部货款,经原告员工向被告李某多次催要,被告分多次共偿还了259000元,仍下欠126447元货款迟迟未支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其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西平法院受理此案后,由民二庭法官孙国君办理此案。孙法官先是了解事件详情,聚焦二者矛盾源头,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让双方意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被告于2021年2月8日分7次将剩余货款支付完毕,原告也做出20000元的让步,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近年来,民二庭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始终注重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诉调作用,淡化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助力快速履行,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切实缓解执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