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驻马店 >> 天中新闻 >> 正文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个抓实”推进夏季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攻坚战
 更新时间:2021-6-18 9:13:18  点击数:2830
【字体: 字体颜色

 夏季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有所反复,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大队工作和辖区道路实际,扎实举措,有效整治夏季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

    一、抓实组织推动,坚决打好“整治战”。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使民警充分认识到夏季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对道路行车安全的严重危害,要求全体民警时刻保持清新的头脑,扎实工作,警惕因驾驶员犯困、酒驾等而引发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时刻践行为民宗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大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动员全体民警务必提高路面管事率,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大队动员的基础上,各中队进行再教育再动员,行动迅速,制定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二、抓实宣传教育,时刻绷紧“安全弦”。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对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危害性的重视程度,大队通过阵地宣传和新闻媒体采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的宣传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一方面,结合相关媒介搞好宣传。在客运场站、进出城主要路口和辖区餐饮和娱乐场所,通过向驾驶员集中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展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宣传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谨慎驾驶,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另一方面,结合典型案例打好“预防针”。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促使广大驾驶员,特别是重点车辆的驾驶员对交通违法行为引起高度警惕,自觉摒弃违法的陋习。

    三、抓实预防为先,全力撑起“保护伞”。大队始终坚持在“预防”上下功夫,打好预防夏季重点违法行为的主动仗,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巡逻。大队以进出城主要路口及辖区娱乐场所较多的十字街卡点为依托,设置检查点,对过往重点车辆进行定点式检查,通过察看驾驶员的神态、询问车辆行驶的路线,闻取车内气味、计算驾车的时长,来辨别是否有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行为,坚决杜绝违法驾车上路。二是加强提醒警示。大队加大路面巡逻管控,针对驾驶人容易出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重点时段,不断加强中午和夜间的巡查密度,发现有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嫌疑的车辆及时制止或通过喊话等方式进行安全提醒,或引导就近停车,有效防止因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而诱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大队加大整治力度,并以多种形式,在中午和夜间适时开展针对“三超一疲劳”、停车上下客、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同时,加大违法案件的曝光率,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抓实紧扣重点,从严拉起“高压线”。一是紧扣重点时段不放松。大队科学安排勤务,强化重点时段管控。针对去年夏季违法行为呈现的特点,科学部署警力,在中午和晚上,加大路面巡查密度。在易出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现象的时间段,通过喊话和警报器提醒及设卡拦截等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力争取得实效。二是紧扣重点违法行为不放松。积极开展安全设施不全、大货车长时间占用主要干道上下货物、酒后驾驶等诱导等容易引发的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大客车、大货车以及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辆,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震慑交通违法,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三是紧扣违法处罚不放松。对严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一律从严处罚,坚持“零容忍”,以强硬的执法手段,做到发现一起,从严从重顶格处罚一起,安全隐患不消除,决不放行,坚决遏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引起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pic
  • 上一篇: 西平法院为老党员送学上门 打通党史学习教育最后“一公里”
  • 下一篇: 西平法院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