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为加强秋冬季节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上下学、出行安全,汝南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按照《2021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立足辖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控力度。 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为切实消除校车安全隐患,保障辖区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人身安全,大队出动民警积极联合教育、交通运输、公路等职能部门,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清理、整顿,严格掌握辖区校车的数量、状况及车辆驾驶人、行驶路线、接送学生时间等情况,对校车及驾驶人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整改、停运。排查中依法审验校车驾驶人,坚决把住校车驾驶人准入关。同时,向辖区学校通报近期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促使学校安全负责人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和校车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苗头,对未喷涂“校车”标志、无牌无证及车况老化、破旧、安全技术状况差的的接送车辆,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新学期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加强秩序整治,打造良好环境。大队严格按照《校车管理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辖区校车出行时间、路线,科学安排警力部署,在积极依托“护学岗”加大对进出学校校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基础上,在校园门口周边区域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严格过往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严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农村校车违法行为较突出的特点,大队主动会同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定期进行联合专项整治,在校车必经之处设置检查点,严格查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超载、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严格依法处罚。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对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的,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实施处罚,形成对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大队专门制定并下发了《汝南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逐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大队积极借助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结合校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告诫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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