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扩音器”、“放大器”作用,聚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采取“四以四为”举措”,延伸夏季交通安全宣传触角,切实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助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见实效。 一、以“七进”宣传为“契机”,提升安全素养。一是进企业宣传。结合“七进”宣传活动,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企业,召集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夏季典型事故案例对驾驶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高行车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把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关”。二是进社区宣传。积极组织各中队进社区,通过广泛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交通安全宣传送到每家每户,切实提高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居民主动纠正违法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三是进学校宣传。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学生讲授安全走路、安全乘车、交通避险、交通救助等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剖析自己日常生活中不文明交通行为,切实提升学校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二、以“阵地”宣传为“根本”,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强化窗口引导。以车驾管、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窗口为切入点,发挥民警与群众面对面接触的有利条件,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对前来办理业务的驾驶人员及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告知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之处、严重后果、纠正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突出阵地宣传。组织警力深入集市、乡镇、社区等人口密集场所,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短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安全宣传横幅、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倡导广大农民群众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搭乘农用车和超员客运车及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农民群众遵规守法的自觉性,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三、以“媒体”宣传为“依托”,扩大宣传范围。一是借力传统媒体。依托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常识宣传材料、宣传图片,通报交通违法行为,播放典型案例视频,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依托新媒体。通过微信等平台,准确、及时发布天气变化情况、道路通行信息、交通管制信息、拥堵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路况信息、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等,引导出行人员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行驶线路,提示广大群众时刻安全驾驶、谨慎慢行,做文明驾驶人。三是开展“随警作战”。以“酒驾醉驾”、”周末夜查”、“电动车治理”等专项行动为契机,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宣传行动战果,曝光典型案例,切实增强整治的威慑力量,着力提高全社会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 四、以“路面”宣传为“载体”,发挥惩教作用。一是开展执法宣传。结合当前开展的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一盔一带”、电动车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细致地做好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整治措施、整治目的及涉牌涉证、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现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影响一片”的效果。二是做好日常引导。要求执勤民警在日常维护交通秩序、巡逻执勤、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的同时,针对违法驾驶人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面对面”宣传,用身边案例警醒身边人,讲解行车安全知识,提醒驾驶人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依托交警执勤点,将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及过往司乘人员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播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片,使驾驶员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自觉守法意识,不断提高安全行车责任意识。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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