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群众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增强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业务能力,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制度建设方面狠下功夫,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努力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落实事故成因分析制度。坚持每月、季度、年度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制度,定期对辖区交通事故的发生的路段、时段、车型以及人为因素进行分析,并制作事故成因分析报告。大队领导在每月的全体民警大会上向全体民警通报当月大队的事故情况,对事故的成因进行分析,并组织全体民警就事故的预防措施进行讨论,从而研究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制定交通事故预防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落实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对于死亡、疑难案件建立专门工作台帐,事故处理民警在作出责任认定之前,由分管的副大队长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对事故的成因、责任的划分等内容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对于特别复杂、疑难的案件,由大队长主持讨论研究。同时,建立研究记录台帐,作好相关的记录工作。最后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责任认定意见,报上级领导审批后形成最终的责任认定,从而提高事故责任认定的准确度。 落实事故处理公开制度。大队要求事故处理岗位要全面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深化阳光作业。事故科专门设置了警务公开栏,公开事故处理民警的姓名、职务和照片。公开法规政策,公开办事程序,使事故处理流程一目了然,将事故处理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便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公开的内容了解事故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工作。另外,大队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等,把事故处理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提高工作透明度,便于人民群众监督。 落实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队执法处理室每月对事故中队的事故处理工作进行严格的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进行奖励,对于考核成绩不达标的,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从而增强广大事故民警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落实案件定期回访制度。对疑难案件、逃逸案件、死亡事故案件、双方有纠纷案件、对事实或责任有争议案件,大队定期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对事故处理的相关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从而尽量将矛盾消化在基层,从源头上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 作者 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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