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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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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法院释法明理 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
泌阳法院释法明理 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作者:
朱光
来源:
河南经济与法制 编辑 杨阳
录入:
Admin
更新时间:
2024-3-18 14:51:14
点击数:2339
【字体:
】
“呤呤呤......”办公室传来急促的电话铃声,“我是7号开庭的当事人李某某,我腿断了,咋参加开庭呀......”。听着电话里当事人焦急地声音,承办法官安慰道,“别着急,你慢慢说,有什么困难我们想办法解决”。
经了解,当事人李某某与张某某的离婚案件定于本月7号开庭审理,但李某某因退摔断无法行动,怕因此不能参加庭审而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李某某与张某某因家庭纠纷已分居多年,育有一女尚四岁,两人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均想争取子女抚养权。
考虑案件性质,为让当事人好聚好散,降低因双方感情问题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前往病房开庭审理案件,庭审伊始双方唇枪舌战、互不相让,给调解工作带来了难度,在接下来的庭审中,承办人通过耐心倾听、认真劝解、类案分析、法律释明等方法开展调解工作,缓解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表示日后凡事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主。
近年来,泌水法庭家事审判团队坚持群众至上、担当实干的精神,扎根基层,致力打通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泌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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